西藏2019年1号文件干货满满、含金量高
中国西藏网讯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1号文件公开发布,是一份干货满满、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性文件。”5月17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政府新闻发言人扎西江措在会上如是说。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为西藏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现场。(资料图)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定之基、和谐之源,西藏长期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不懈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实施意见》共5部分15条,其中14条为促进就业具体政策,1条为落实责任要求。
在总结概括为“五大抓手、十项突破、三大亮点”的《实施意见》中,记者注意到,此次政策的对象,覆盖范围尤其“宽”。既涉及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困难企业以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又覆盖了自主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16-24岁未就业青年、城镇未就业人员、农牧民、困难企业在岗职工、失业人员、生活困难下岗人员等重点群体,能让更多的企业和劳动者享受到公共政策福利。
同时,绝大部分政策与过去相比,都提高了政策扶持力度。如对各类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由原来最高不超过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创业贷款可以累加,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达300万元。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企业吸纳就业给予奖励,对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16-24岁未就业青年,对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补贴标准予以大幅提高。
针对农牧民就业问题,《实施意见》则指出,要加大其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扩大农牧民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范围。《实施意见》还首次提出,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联动机制。对其输出的劳动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针对性的岗前培训,提升岗位技能,定向输送给用人单位。(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媛媛)
-
西藏自治区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4月28日,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了解到,西藏自治区已正式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详细] -
【西藏民主改革60年】《西藏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符合西藏实际
悠悠六十载,栉风沐雨,沧桑巨变;匆匆一甲子,筚路蓝缕,政通人和。西藏民主改革60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这与西藏的法制建设密不可分。[详细]